7月9日晚間,據“格力文傳”官微消息,近日,格力電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【(2023)最高法知民終1123號】法律文書,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制造和銷售,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。
據了解,此前,針對小米官方旗艦店所售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格力電器專利權案,2022年12月22日,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【(2021)粵73知民初1399號】,判決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,并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。
關于被訴侵權行為的事實,記者梳理相關資料發現,2021年7月12日,格力電器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證員和公證人員的監督下,登錄京東網站,進入“小米官方旗艦店”,該店鋪顯示有“米家小米電風扇落地扇塔扇無葉風扇直流變頻節能米家APP智能互聯BPTS01DM”產品圖片及其信息,價格為349元,累計評價超5萬,商品編號為100011886205。格力公司的代理人操作購買上述產品的訂單顯示,單號為212697732954,商品為“米家小米電風扇落地扇塔扇無葉風扇直流變頻節能米家APP智能互聯BPTS01DM”,商品編號100011886205,價格為349元,商品數量1件,實付款349元。
2021年7月14日,格力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在公證員和公證處工作人員的監督下,在珠海市橫琴公證處收取京東物流單號為JD0047706285012的包裹一件。該公證書附件顯示,上述產品售出時所附的2021年7月14日《廣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》載明,貨品名稱為“米家小米電風扇落地扇塔扇無葉風扇直流變頻節能米家APP智能互聯BPTS01DM”,金額為349元,該票據加蓋有京東利昇公司的發票專用章。
對于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,格力電器表示,正告各侵權主體,立即停止生產、銷售侵權產品,否則將采取法律措施堅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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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上海證券報、紅星新聞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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